“对,一直喜欢的改不了。”他知道她不喜欢足球,过去她总是抱怨这项运动野蛮,抱怨他总是受伤,却又心疼地扑簌簌掉眼泪。
她对这里不熟悉,要去的那栋楼不知道该往哪里走,他带路,她跟着,沉默起来都听不见校庆的欢腾。眼看前头便到了,他停在那里,理工男的执拗她是明白的,更何况不是别人,这是她的初恋。
“我到了,我先生今天在这里演讲,我是特地赶回来陪他的。”她顿了顿,就像对一个客户一般礼貌,“快开始了,我要进去了,再联系!”她笑意盈盈地转过身,还回头挥了挥手,又快步向前进了礼堂。
明明是热闹的,可落在他耳朵里的只有她急忙忙的高跟落地的声响。他想着,还没有给她自己的号码,心里终究有些委屈,可又立刻懊恼起来,于是,他又警戒了自己一遍:不值一提!这样的不期而遇和她轻描淡写的“再联系”还是让他攒在心里十五年的纠结和恼恨模糊了眼睛,他戴起连帽衫上的帽子,耳机里是唱了多少遍的《情非得已》。
无论过去多少年,他都记得那个扎着马尾不施脂粉的浅蓝色连衣裙的身影,眼睛里泛着晶莹的亮光,笑起来整个世界都是灿烂的。那是初见她的清晨,她转来他班上的第一个清晨,多么明媚的清晨。向她表白的时候,正是唱的这首《情非得已》,就像歌词里写的那样:难以忘记初次见你,一双迷人的眼睛,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,挥散不去……
她真想一头扎进窗外那片绿茵,再走一遍青春的绿道。可她是个多么理智的女人,她一路走来循规蹈矩,从来不敢行差踏错。在别人眼里,她是骄傲的,可她是知道自己的,她像一只小心翼翼的食物链底层的兔子,但凡嗅到一丝丝危险的味道就立马逃之夭夭。她内心里嘲笑了自己千百万次:逃跑难道也是骄傲?学心理学的朋友总说她:谈个恋爱都这么理智,太乏味了!
关于他的消息,她总有意无意地关注着,通过他的博客,通过共同的朋友。不过,一直只是默默地。他是第一个被她因为害怕失去而主动放手的,在他之后还有一些,但他是第一个。她不能受到一丁点外来的可能的威胁,她想要保护自己的欲望总是能占上风。也许正因如此,她显得更加神秘,难以捉摸,却更有吸引力。
她只要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就好,就像当年看他踢球一样,她不懂场上的游戏规则,只是这样看着。她一直都有他的各种联系方式,她侦察起谁来就像谍战大片里的女间谍,他从这里到那里,那里又到这里,她总有他的电话号码、联络地址、学校、单位。可她却不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门口,也绝不会借着酒醉、生病、失恋等各种借口去拨通他的电话。她觉得这样就好,一切都是刚刚好,趁着所有不好的都还没有发生,戛然而止。不打扰,才是对双方的负责。她的丈夫不会希望她有一个忘不掉的初恋,他的爱人也不会需要他有一个保持联系的前任。
她确实骄傲,也很倔强,她从不为自己做的任何决定感到后悔。在岁月的磨砺里,她也渐渐坚强起来,在懂得怎样勇敢去爱的时候遇见爱她的丈夫。这或许就是应了那个老套的道理,“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”,所以,时间里的一切就都留在时间里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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